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众所周知,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
我国实行申请在先主义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在先申请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权利人即有权制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商业经营中使用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识,去标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以避免消费者对二者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实践中,有一些投机取巧者侵犯他人商标权,常见的侵权方式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等等。
因此,商标权人要避免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发生,就必须加强自身的商标权意识,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加强商标权保护,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