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和作用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较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

    作为Ⅱ类知识产权,软著是申请高新企业资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减免的必要条件。

    软著也是双软(软件企业的认定、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认定的基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增值税“即征即退”一系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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