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商标恶意申请注册案,对当地某咨询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元的罚款,该公司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据悉,这是自第四次修改的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施行以来,浙江省查处的首件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也是全省首张适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相关条款开出的罚单。
今年5月,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当地某咨询公司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申请了与该公司及多家企业已有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接举报后,该局根据线索,迅速对该咨询公司存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立案调查。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自2019年9月30日起,涉案咨询公司在实际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没有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下,委托广东某代理公司或自行申请注册了78件商标,其在明知“古茗”“修正”“仁和”等系为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情况下,仍以复制或文字拆分、类似字形替代等方式进行摹仿。
5月12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为由,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提交了关于驳回、不予注册涉案咨询公司78件商标注册申请的请示。6月至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咨询公司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电商旗舰店名称等相同或近似标志作为商标的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陆续驳回了该咨询公司提交的67件商标注册申请。
近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咨询公司给予警告、处以7000元的罚款,并提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广东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跨省区商标保护协作,依法依规对涉案代理公司进行处罚与惩戒。